声明人:姜春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大法,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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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