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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怀民 在1999年7月20日迫害开始后不几天,我向居委会写了“书面保证”,并交了大法书籍,更严重的是在去派出所前一刻钟左右,师父点化我,但我悟性太差,又向派出所写了“书面保证”,由于我对大法缺少正信,以致当时做错了,我愧对师尊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及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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