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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泽玉 我1998年得法,99年7.20江××邪恶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后,我在压力的环境下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2002年3月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不炼功”等保证材料全部作废,特此声明。今后,我要认真学好法,主动讲清真象,救度世人,放下执著,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修炼的路上坚定的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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