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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友春 作为大法修炼者,由于某些执著心没去,在一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单位登记时,我在登记的“个人态度”栏内,填写了共产党员不准修炼的六条标准,我严正声明作废。 自己常人观念怕心重,一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单位收书,我也主动交了大法书籍。事后深感痛悔。这一行为是向邪恶势力投降的行为,是我的罪过。我也违背了伟大慈悲师尊的教诲:“众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只有在今后学法、修心、证实大法讲清真相的路上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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