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太淑芬
99年7.20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废,特此声明。我要听从师父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正念正行,精進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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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