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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宝连 我在99年得法后,通过亲身的修炼,我感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在7.20邪恶迫害大法中,我被罚了3500元钱,办了四个月的学习班。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无人性的迫害中,我被迫写的“悔过书”,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词一律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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