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焕祥
我在邪恶的法制教育中心(即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一切,特声明作废。坚信师父与大法,正念正行,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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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