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凤珍、王月
在邪恶的迫害中,我所写过的,说过的,做过的,甚至想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真正走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