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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平连 本人在2000年12月~2002年底在劳教所里写的一切“悔过书”和签字,另在工作单位签的“包保合同”,在街道办事处写的“保证不進京”的东西全部作废。现要我清醒了,我所作所为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从今日起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新做好,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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