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芬
从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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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