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文君
迫害后,曾做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在2001年交录像带2盘,经文,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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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