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英
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执著心,写过“保证书”我很后悔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声明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重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