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淑珍
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道路,修正自己。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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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