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光胜
在邪恶欺骗下,强制我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特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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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