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建华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家人替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做好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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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