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阑珍
1999年,在“610”的高压下,所写的“保证书”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