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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芳 99年7.20单位多次到我家骚扰,逼我写“保证不炼功”,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明就写了不该写的,特此声明作废。2000年3月又去北京证实法,被单位押回来非法关押半个多月,罚款将近5千元,又逼我写“保证”,我写了虽然没有违背大法,我觉得这也是配合了他们。特此声明作废。2001年9月到外地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1天,释放那天他们又逼我签了名,出来后听家人说公安局又逼着家人拿押金1万元,又替我写了“保证”。在此,所有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特此声明作废。我今后听师父的话,走好师父给安排的路,做好我应该做的一切,请慈悲伟大的师父放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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