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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俊华 2002年12月23日,那天我路过法院听说正在判大法弟子的刑,就進去看,在10分钟的时间内,邪恶之徒就把我与几个同修非法绑架到看守所,以扰乱机关秩序的借口将我被非法拘留七天。2003年5月13日,我在路上碰到一个同修,就到她家去耍。开始也不知道她家还有另外的同修共10人。邪恶之徒将我们非法绑架。我被非法拘留15天,又被判一年半劳教,还被强迫拍照、按手印。在此严正声明,在以上过程中,我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现我劳教期满,邪恶还在继续扣发我的退休工资,理由是我不配合它们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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