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素娟
2004年10月恶警来我家问,有同修以前来过你家没有,我说没有,并签了字,按了手印。现在悟到,不应该向恶警签字。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正修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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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