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荣珍
2001年老伴被派出所释放时,我签了字。今年1月16日我被非法抓捕,在派出所、戒毒所签了字,配合了邪恶,没有听师父的话,给大法抹了黑,现声明签字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