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锦颜
在迫害开始时,向邪恶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书”。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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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