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沙长娥
1999年7月在压力下,写了所谓“不学大法”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