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艳华
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强大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