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克金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写过的“保证”,一律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