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爱香、庞超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