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林
我在任何环境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做好三件事,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