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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海滨 我98年得法的。在2002年底我被邪恶抓捕,于2003年秋被非法判刑8年。在这期间由于人心等各种执著心的干扰,加上长期学法不深,向邪恶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并且说了做了许多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在此严正声明:在被邪恶迫害中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和所谓的“悔过书”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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