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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梅玉莲 自99年7月20日以来,迫于邪恶的压力我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签了字,亲人及学校代我签了字,在拘留所被邪恶记过名,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我深感痛心,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代我签的字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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