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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全珍 我本人原来身患多种疾病,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全好了。2003年12月我们出门,经过市法院门口时,我们進去看了一下,想讲真象,结果恶人就不要我们出来,后说我们扰乱社会治安,我们被强行按手印,把我非法拘留了几天。在此声明,我那时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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