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九珍
在邪恶的高压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保证”。又交了大法书、签字、按手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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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