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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平 我于98年得法,2002年10月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58天,由于当时在高压迫害中难以承受,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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