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建国
我在劳教所写的“五书”,向单位写的“保证书”,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