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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廖文启 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20后的初期曾经在派出所送来的“三不”书上和工作单位每个职工必须签名的文书上签了名,现认识到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为了修正自己,特声明以上二项签名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正法之路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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