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仼淑香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当时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坚决与旧势力决裂,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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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