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清杰
我1996年开始修炼大法,99年7月20日以后,邪恶取缔法轮功,我所做对大法不敬的事或签过的“与法轮大法决裂”书面文字,今特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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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