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贤
我是96年得法,99年7.20后,政府迫害法轮功,受到各方面压力,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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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