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苟俊珍
我在邪恶迫害和高压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为此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从新走入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