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致远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我本人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并在正法進程中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