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芳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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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