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边丽华
2001年10月在教养院的所有“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和思想汇报等,一切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