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海鸥
我说过不敬师、不敬法的话一律作废。写过的“不修炼”的决心、保证、悔过全作废。包括别人代写的代说的一律作废。坚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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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