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秦宇
我今年十四岁。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妈妈被邪恶抓走后,在爸爸(常人)的毒打下,产生了怕心,说了“不炼”。在此严正声明所说的全部作废。我愿继续修大法,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正法修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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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