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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月芬 1999年我骑自行车進京证实大法,2000年3月被公安局的人非法抓到派出所,强行罚款2300元,强迫按了手印,并威胁不交就送看守所,家人交钱后放回。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所有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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