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建宇
99年7月底,我在人的狡猾心理及怕心的驱使下写了所谓"遵守公安部的规定以及不外出练功……"等保证,对照同修,我感到羞愧!现声明作废!誓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8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