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辉碧
在公安分局、610办及派出所等恶人的迫害下,我爱人替我写的与大法“决裂书“,及我自己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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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