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贵贞、辛宝全、冯慧芳、苏毕安、周国臣
凡是在以往邪恶势力残酷迫害下,本人或亲属不论在任何场合、任何环境下说过对法不利的言论或写过对大法不利的书面材料特此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8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