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粱士杰
7.20以来,乡派出所经常叫学员签字,否则就抓人,他们把事先准备好的表叫我签,当时我没有看上面的字就签了。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当时所签的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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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