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木春
在邪恶非法绑架关押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声明在2004年12月16日所写的“保证书”无效作废。我要从新回到大法行列,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弥补罪过,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