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房玲红
在2000年我被派出所、政府叫去,在那里被迫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做了有损大法的事,给师父脸上抹黑。在此声明在派出所、610所说、所写、所骂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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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