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芳
99年7.20以后,因为怕心违心的说“不炼功”了,现声明在迫害中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随师尊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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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